
在中国”以房养老”可行吗?
当然不可行,因为房子本来就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投资的,这一点是大家一直强调的问题,所以如果这个时候你还装着用房子来养老,我觉得是一个不现实的想法。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非常关注房子的问题,有房子的人会关注自己的房子是否升值,没有房子的人会特别留意房子的价格,因为房价会影响到一个人的生活品质,更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居住,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点是我们必须明确的基本思路。 很多人会觉得房子是用来养老的,这是一个误区。 在中国社会,很多中老年人都会觉着房子是用来养老的,他们会觉得房子特别保值,同时房子也可以代表安全感,我觉得这种想法没有错,但是我们现在在看待房子的问题,不能再用以前的眼光来看了,因为房子现在已经没有了那么多的商品属性,同时作为一个硬通货也产生了一些歧义。以前的房子基本上每年都会变一个价格,甚至有些地方的涨幅能够达到每年10%以上,但是随着最近几年的房价政策的调控,我们可以看到房子会越来越回归到它本身的价值当中。 在中国以房养老不可行。 这样说吧,房子本来就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概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房子当成直接的投资产品,这就意味着投机主义者会越来越少,同时真正有需求的市民也会去买适合自己的房子,不会再拿房子来进行任何炒作,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本身的流动性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二手房走交易市场会进一步缩减。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你着装者以后把房子卖掉,可能会不现实。 房子是一个安全感的问题。 这个时候有些人会想,那房子不能用来自己住吗?确实可以,自己住房子是一个安全感的问题,因为很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会过分考虑房子的投资属性,想着以后卖掉,这个想法可能会落空,如果你仅仅是把房子当成自己居住的场所,则完全可以用房子来养老,这点并不矛盾。只是想提醒那些希望通过炒作房子来完成财富积累的人,房子以后的流动价值会越来越低,只能用来居民自己居住。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存在的问题?
近日,一则30户以房养老的被骗的消息刷爆网络。目前我国以房养老还是试点,那么以房养老目前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居民养老观念根深蒂固 “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儿就是防老,我认为主要是社会的大环境的重压,每个人可能都不能应付这个社会,但是我们的专家学者总是让新一代适应社会,没有办法。 金融机构怕担风险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养老机构不完善 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限定期限产权制约 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适用人群偏窄 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